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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中村、城郊村等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实务 及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培训班

来源: 时间:2016-10-13 13:19:21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最新城中村、城郊村等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实务及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国家关于加快城中村、城郊村、旧城镇等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要求,结合今后一个阶段棚户区改造的新特点,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中进行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政策,研讨运用国开行、农发行长期低息贷款的棚户区融资模式以及引进民间资本推动棚户区工作项目,交流地方棚户区改造成功的典型经验与做法。

       国务院召开加快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一是确保完成今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要严格问责考核,对资金和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二是做好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特别是2016年工作安排;三是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融资支持;四是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严格审计、加强监管,对挪用套取和闲置浪费资金的要追究责任;五是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更好满足群众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六是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管,严格终身质量责任追究。为更好推进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运用好棚户区改造资金与提升创新投融资机制对接技能技巧,达到合法和谐的征收拆迁目标,经研究,全国城建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最新城中村、城郊村等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实务及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培训班”,请相关单位选派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一)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征收拆迁政策与操作实务

1、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目标任务;

2、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与管理要求;

3、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与安置方式,棚户区改造的财政、税费、信贷、土地等政策优惠;

4、棚户区改造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的渠道和方式;

5、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服务典型做法经验介绍;

6、征收拆迁依法强制力保障等。

(二)依法征收及征收拆迁七种合法强制力保障

1、评估公司选定的三种递进程序;

2、插花地征收拆迁的程序;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钉子户”的强制方法;

4、城中村、城郊村征收拆迁“钉子户”的强制方法;

5、以规划执法推动征收拆迁路径;

6、以D级危房方式推进征收拆迁工作;

7、保障补偿安置的国家标准是依法强制的前提和基础;

8、“胡萝卜加大棒”运行的技巧;

9、运用科学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六大科学机制加快征收拆迁工作等。

(三)对融资及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典型案例、政策进行解析

l、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的顺畅使用技巧;

2、货币化安置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操作;

3、货币化安置与指定城投公司建设安置房的衔接;

4、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成功案例分析;

5、PPP项目实施的典型案例;

6、片区开发应用PPP案例分析;

7、项目融资常见问题及案例;

8、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9、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相关制度

  10、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与案例分析及货款发放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有关要求。

二、参加对象

       各地人民政府主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投融资的主管领导;各级棚改办、村镇办、法制办、保障办(中心)、征收办(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等负责征收拆迁的领导与业务人员;各类征收评估机构、拆迁公司、城投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的高管人员;房地产征收拆迁的专业律师等。

三、时间与地点

     2016年04月15 --04月20     15日报到     昆明市

     2016年04月22 --04月27     22日报到     成都市

     2016年05月13 --05月18     13日报到     长沙市

     2016年05月20 --05月25     20日报到     西安市

     2016年06月17 --06月22     17日报到     兰州市

     2016年06月24 --06月29     24日报到     银川市

     2016年07月15 --07月20     15日报到     呼和浩特市

     2016年07月29 --08月03     29日报到     青岛市

四、相关费用标准   (A/B请选择)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8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C:6880元/人(含培训、证书、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10-58977336           联系人:蔡自新 15901000699

                传  真:010-58970745           E-mail:jsbpeixun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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