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建设项目参与主体各方包括政府方、业主方、承包方、工程咨询方来说,是一场大革命:它重构了工程造价组成、革新了工程计价依据,变革了造价形成机制,重塑了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新业态,彻底颠覆了工程生态圈中甲方乙方咨询方的游戏规则与造价专业人士的认识!
新《标准》9月1日实施以来,业主单位招标采购无法进行,合规管理风险大增;咨询机构计价依据无从掌握、计量计价寸步难行;施工企业经营风险剧增、项目盈利无门、企业生存面临巨大挑战!
9月1日之后工程项目已经开始了新《标准》下的工程招投标,所以新《标准》的实操落地性培训刻不容缓,可是目前社会上新《标准》的培训仅仅是对比性、解读性培训,无法深入到应用层面,更难适应甲方、乙方、咨询方具体个性操作层面,听完一头雾水、学完无从下手!
为了帮助建设项目各方解决新《标准》实施后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新《标准》实施后的燃眉之急,全面掌握新《标准》下全过程工程造价精细化控制的根本之道,北京华宜城建管理咨询中心联合北京华宜开拓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举办“新《清单计价标准》实施后硬核操作、造价合规管理及全过程商法融合落地”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 新《清单标准》实施后的难点破解硬核操作与全过程商法融合落地
第一章 新《标准》的亮点分析与使用导航
1.新《清单计价标准》起草修改的形势与背景
2.新《清单计价标准》起草中问题与解决路径
3.新《清单计价标准》内容的重大调整和补充
4.新《清单计价标准》的十大亮点与使用导航
5.三大阶段六大环节36关键点108个操作动作
第二章 新《标准》深度解读及应用操作
第1讲 新《标准》下招标投标环节应用与操作指南
1.新《标准》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操作指南
2.新《标准》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操作要领
3.新《标准》下“投标报价”编制与风险防范对策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招投标环节案例分享
第2讲 新《标准》下合同约定环节应用与操作指南
1.新《标准》下单价合同价款约定实务与操作指南
2.新《标准》下总价合同价款约定实务与操作指南
3.新《标准》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约定解操作指南
4.新《标准》下合同计价内容约定实务与操作指南
5.新《标准》下计价风险责任约定实务与操作指南
6.新《标准》下合同价款调整约定实务与操作指南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合同约定环节案例分享
第3讲 新《标准》下工程计量环节应用与操作指南
1.单价合同下分部分项工程计量、复核及操作指南
2.总价合同下分部分项工程计量、复核及操作指南
3.新《标准》下措施项目的计量、复核与操作指南
4.新《标准》下工程变更的计量、复核与操作指南
5.新《标准》下计日工的计量、复核及其操作指南
6.新《标准》下返工工程计量、复核及其操作指南
7.新《标准》下新增工程计量、复核技巧操作指南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合同计量环节案例分享
第4讲 新《标准》下合同价款调整环节操作指南
1.新《标准》下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与操作指南
2.新《标准》下工程量清单缺陷引发的调整操作
3.新《标准》下暂列金额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4.新《标准》下暂估价导致的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5.新《标准》下总承包服务费导致价款调整操作
6.新《标准》下计日工导致的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7.新《标准》下物价变化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8.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9.新《标准》下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10.新《标准》下新增工程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11.新《标准》下工程索赔导致价款调整操作要领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价款调整环节案例分享
第5讲 新《标准》下合同价款支付环节操作应用
1.新《标准》下中期支付程序与操作要领
2.新《标准》下预付款支付的操作及要领
3.新《标准》下安全生产措施费支付操作
4.单价合同下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总价合同下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6.措施项目清单进度款分解及其支付操作
7.其他项目清单进度款计算及其支付操作
8.增进度款中的值税计算及支付操作要领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价款支付环节案例分享
第6讲 新《标准》下工程结算环节应用操作指南
1.新《标准》下工程结算与支付程序与操作要领
2.新《标准》下施工过程结算与支付的操作要领
3.新《标准》下竣工结算与支付解读与操作要领
4.新《标准》下合同解除结算与支付应用与操作
5.新《标准》下工程保修与结清解读与操作要领
【案例分享】新《标准》下工程结算环节案例分享
第7讲 新《标准》下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环节操作
1.新《标准》下合同价款争议解决路径及操作
2.采用评审方式解决争议的流程操作及其要领
3.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流程操作及其要领
4.采用仲裁与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操作及要领
第三章 新《标准》实施后的挑战与对策
1.基于《清单计价标准》建企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基于《清单计价标准》造价人面临挑战与对策
第二部分 新清单计价标准下工程价款争议的合规解决路径与风险防控
1.在国有资金项目中,当合同约定材料价格采用“信息价”时,发包人能否以市场价格偏离为由拒绝执行?
2.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是否可因合同中存在“措施费包干”等概括性条款而被排除?
3.单价合同项下,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缺失关键工作内容,导致承包人报价不完整,该风险应由哪一方承担?
4.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未包含依据设计图纸或行业惯例应属强制性的工作内容,是否构成发包人责任的清单缺陷?
5.当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要求存在实质性不符时,应如何认定责任归属及价款调整依据?
6.在地下空间内施工,暗室增加费是否因发包人已支付总承包服务费而被涵盖,从而不应另行计取?
7.因施工现场地质或场地条件特殊,所发生的施工便道铺设及地基换填费用,其性质应如何界定及计价?
8.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主管部门颁布新的强制性安全施工标准导致费用增加,该部分费用是否属于可调整的措施项目费?
9.对于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计列的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其配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是否应当计取?
10.暂估价项目的实施,是否必然触发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义务?
11.总承包人对非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提供配合与协调服务,该行为是否属于总承包服务费的法定计费范畴?
12.合同中未明确材料价格调差的“价格基期”具体计算方式(如月均价或半月价),相关风险应如何依法分配?
1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法定费用(如工伤保险费),该约定是否构成《清单计价标准》所禁止的“无限风险”条款?
1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存在遗漏,是否足以构成发包人责任的清单缺陷?
15.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未包含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实际施工后,其费用主张是否具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16.在招标阶段措施项目清单存在缺漏的情况下,承包人于结算阶段主张补计该部分费用,其请求权基础是否成立?
17.措施项目清单无具体项目特征描述,相关费用是否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合同虽约定材料价格调差,但其范围过于狭窄,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能否突破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19.承包人依据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其费用高于常规定额,应如何确定计价标准?
20.因发包人指令赶工或不可抗力天气因素,导致材料实际投入量超出定额消耗量,承包人能否据此主张调整?
21.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不同单体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存在差异,工程量偏差应如何分项计算?
22.总价合同项下,当财政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少于合同图纸工程量时,结算应以何者为依据?
23.总价合同中,因发包人未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导致施工中需清除地下障碍物,该部分费用是否属于合同总价包干范围?
24.投标阶段因不平衡报价被评标委员会修正的综合单价,结算时应以原始报价还是修正后报价为准?
25.承包人自主报价高于项目概算单价,发包人能否在结算阶段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6.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的中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该中标价格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27.总价合同中,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未描述“场外运输”,相关费用是否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8.合同对材料价格调差的计算公式约定不明,由此产生的风险应如何依法分配?
29.合同未约定“预算包干费”且承包人在投标时未填报,结算时主张计取该费用是否具有依据?
30.总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导致措施项目费用增加,该增加部分是否可予调整?
31.实际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所隐含的施工方案不一致,是否构成调整综合单价的法定事由?
3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延误期间发生的机械设备租赁费上涨,该部分增加的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第三部分 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深度解读
第一章 如何理解新计价标准体现的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1.合理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
2.取消按定额组价,推动投标人基于成本的测算及投标报价
3.降低合同价格的不确定性,减少批价核价审价等人为确定价格的方法,发挥市场化决定价格机制
第二章 如何理解新计价标准体现的科学合理性
1.初步建立了市场条件下的工程造价基本原理
2.确定了按图纸和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
3.完善了合同计价体系
4.规范了工程变更管理
5.实现了结算方式的根本改变
第三章 如何理解新计价标准体现了公平公正、风险合理分配的机制
1.实行清单招标,可促进公平竞争
2.增设清标环节,降低不均衡报价风险
3.完善了价格调整机制
4.确立了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
5.条款清晰,为解决工程索赔提供合同依据
第四章 新计价标准可推动造价数据积累与应用
1.清单编码唯一、单位统一,便于数据归集
2.按构件归类,便于指标分析
3.清单招标是工程造价数据最主要的来源
第五章 修订的意义
1.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经济
2.推动施工企业降本增效,提升总承包管理能力
3.接轨国际,助力“一带一路”与国际竞争
4.改变发包人长期形成的重后期轻前期的做法,推动发包人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
5.全方位提升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能力和技术进步
第四部分 全过程造价控制与24清单标准的应用
第一章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历史变革简述
2.施工发承包模式和造价控制模型分析
3.当前造价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二章 国际施工发承包管理模式和造价控制的分析及借鉴
1.国际建筑师/项目经理负责制组织架构
2.国际建筑师/项目经理负责制工作机制
3.国际全过程造价控制模型
4.国际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
第三章 全过程造价控制与新计价标准的应用
1.设计阶段
2.招标阶段
3.施工阶段
4.结算阶段
二、参会对象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公司、设计院、监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及政府投资评审、审计、财政等机构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成本控制、法律合规、项目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与专业技术人员。
三、师资简介
马 楠 高等院校教授,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学术带头人,中国首批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曾任央企工程商法高管,北京华略工程商法融合创效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仲裁法学会建工法律专委会专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专家、国家商务部对外援助工程专家、国家能源局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程经济专家,国家农业部建设项目工程经济专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北京市政府工程经济专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任委员,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理事,北京工程管理科学学会理事,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EPC分会专家委员会造价组副组长,全国十三个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建筑业纠纷调解中心资深调解员,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总对总”纠纷调解平台调解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等国家建设类规范及标准起草与审定组专家,是我国工程管理领域少有的出身于央企工程一线的“产学研用”新一代精锐代表!
张雷 律师、仲裁员、建造师,上海源勤律师事务所主任。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在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管理专业,取得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曾编写专著《工程造价法律实务108个实务问题的深度释解》《造价法律实务问答1》《造价法律实务问答2》《建设工程专家辅助人法律实务》《造价法律实务42讲》等。张雷律师擅长工程造价争议纠纷解决,平均每年承办工程类纠纷案件40余起,并每年与各地法院、央国企单位及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数十场讲座培训。
王伟庆 原利比建设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参与了《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的起草
四、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
课程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培训地点 |
10月21日 |
10月22日-10月24日 |
10月25日 |
北京 |
五、相关费用
线下费用:4800元/人(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中餐费、发票、会务服务等)。同一单位报名6人26000元,12人50000元,20人8000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线上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投屏播放,集中观看,支持在线互动交流。
六、培训报名流程
将附件报名表回传至助理老师;
项目负责人:蔡自新 18612438999(同微信) 邮 箱:32487435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