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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焕新颜 村庄大变样 ——江苏着力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来源: 时间:2022-04-06 09:46:31 浏览次数: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江苏省按照乡村建设“营建要则”,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细化落实12条基本要求,从空间布局、农房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材料5方面提出38项量化指标要求,结合苏北农房改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工作推动落实,着力提高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

百姓有安居

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广大农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最基本诉求和最热切期盼。

围绕“让百姓安居”这篇文章,江苏省把落实农房和村庄选址要求摆在前面,明确新建农房选址坚持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隐患区,严守安全底线。在推进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中,盐城市建湖县坚持新建农村社区远离“三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线)、靠近“两道”(省道、县道),坚决不用错地、不踩用地红线、不占用基本农田。按照“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的要求,结合“三园”(现代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建设选址,方便村民就业创业。在规模上,该省明确新建新型农村社区规模以300~500户为宜,不仅要做到规模适度、尺度适宜,更要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引导村庄建设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

房子是农民一生的最重要的资产。江苏省高度重视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在明确宅基地和农房面积、层数等量化指标要求的同时,研究编制《江苏省农房设计方案汇编》《农房建设设计师手册》等技术指引,明确农房设计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功能空间,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满足农民现代生产生活需求。与此同时,该省不断推广采用新型建造技术,指导各地采用被动式节能技术,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经济可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农房节能水平。盐城、宿迁等5个地市设计建造满足农村现代化生活需要的农房,同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农民需求得到了积极回应。

村庄很宜居

稳定的居所、宜人的环境,是广大农村群众住得安心、生活放心的幸福源泉。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江苏省着力提升村容村貌,不断加强农村供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水平,为百姓办好实事、留住“乡愁”。

昆山市按照“挖掘传统建筑特色,提炼体现传统民居特色的设计元素,建设风貌协调、尺度适宜、错落变化、层次丰富的新时代农房”这一要求,明确了“两坡一屋顶”“粉墙黛瓦”的建筑样式,对符合风貌管控规定的行政村,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由市、镇两级予以奖补,让农房充分体现江南乡村特色。苏州市吴中区在保护村庄传统肌理、修缮加固传统建筑方面持续投入,引导对历史文化遗存的活化利用,对有待开发的传统村落,强调适度开发,创新模式;对暂不开发的传统村落,坚持点状保护,修旧如故。

经过村庄空间要素与节点塑造,散落在吴越大地上的村落越来越富有“设计美”,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被不断优化,乡村地域特色不断得到彰显。

新时代的农村不仅要看着美观,更要住得宜人。“十三五”期间,江苏省以解决农村百姓难题为突破点,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省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投资80余亿元,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7万余公里,受益人口超过1200万人。全省供水保证率达95%,区域供水入户率超过98%。

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江苏省根据村庄分类合理推动——对有条件的地方,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不具备纳入条件、居住相对集中且排放要求较高的村庄,重点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年来在江苏省得到强力推动。该省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引》《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等,不断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发动,持续跟踪指导5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对151个全镇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街道)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00万元的标准奖补,同时强化工作考核和自查评估。

未来有乐居

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提高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健全政策机制作为保障。

在指导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加快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加强农房设计、审批、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管理,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同时,规范农房建设项目管理,对于统一代建的农房建设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对设计施工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对于农户自行建设的,鼓励建房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承接,鼓励承建人购买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也应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技术指导与行为规范。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人的主体作用越来越凸显。江苏省不断加强盐城市盐都区、苏州市吴中区等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和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地方以党建为引领,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以共同缔造培训为抓手,苏州市吴中区充分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先后举办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培训班近50期,培训学员约5000人次,广泛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组织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能力。

在共同缔造过程中感受乐趣、分享成果,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撸起袖子,投身家园建设。而今,共同缔造活动已经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激发广大农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人们共同参与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4.01 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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