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6月24日,审计署披露《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政府债要点如下: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审计的9 省2023 年3 月以来,仍存在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偿还债务、补充财力等。5 个地区指定国企垫资建设、承诺由财政资金偿还等,新增政府隐性债务59.09 亿元。如山东临沂市兰山区2023 年3 月以来,指定区属国企垫资16.01 亿元建设高校分校区,因财力不足,部分工程已停工。
11 个地区15 户融资平台等通过发行非标金融产品、借款等方式,向1600 多人、45 家公益组织和村集体融资,新增隐性债务1.5 亿元。如福建晋江融资平台 2024 年 9 月以来,向慈善总会、见义勇为协会等省内 9 家公益组织借款 15.02 亿元,部分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等形成隐性债务。
此外,17 个地区 的 18 户融资平台等国企借用多个村民、村集体等名义,违规归集各类涉农贷款 46.66 亿元,用于偿还自身债务本息等;6 个地区通 过直接修改债务台账、将政府债务转为企业债务、以新债垫还旧债等方式,虚假化解政府债务 23.2 亿元。
金融风险。从7 家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金融风险正在有 效缓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6 家银 行 2022 年以来,违规向“四证”不全等房地产项目发放开发贷款等 共计 209.68 亿元。7 家银行在支持房地产中长期转方式中,未严 格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区分房企整体风险与房地产项目风险等要 求,放款时仍将房企整体风险作为评价单个项目授信的重要条件。 5 家银行对账户资金异常流动监管不力,11 家地方融资平台借机向公众集资 247.43 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等,所承诺保底 年化收益最高达 12%,使债务风险向涉众领域外溢。
对地方专项债项目全周期监控不严,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审计9 省地方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各类问题金额1325.97 亿元,主要情形:
一是9 个地区违规举借20.29 亿元。主要用于亮化工程、楼堂馆所等禁止类项目。
二是7 省虚报支出完成情况464.35 亿元。财政部地方专项债券监测系统缺乏不相容职责分离等机制,一个人即可完成自填、自审、自报等关键步骤,对上传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审核也不严格,7 省借此漏洞等虚报支出完成情况。如福建光泽县在未发生支出的情况下,将2 张明显虚假的凭证上传至专项债券监测系统,虚报2 个项目支出1.15 亿元。
三是92 个地区挤占挪用651.8 亿元。主要用于“三保”、偿还国企债务等。四是70 个地区闲置或损失浪费189.53 亿元。主要由于超需求发行债券、前期准备不充分、政策变化终止实施等,其中21.57 亿元已产生利息1.29 亿元。
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审计情况。2023 年 增发的1 万亿元国债中,有3527 亿元投向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3 大领域。审计13 省2066 亿元发现,一是324 亿元下达后闲置或被挤占挪用。10 省将应于2025 年至2028 年完工的115 个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违规按2024 年当年项目申报并获批,超需求多获得的267 亿元国债资金一经下达即闲置。其中3 省为完成支出考核,将31 个项目的48 亿元超进度拨付至施工等单位后沉淀。13 省违反专款专用等规定,将57 亿元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三保”或非国债范围项目。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严。12 省的120 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招标、招标时违规设置限制性条款、中标后违法转分包等问题,涉及金额83 亿元。9 省50 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擅自调减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等问题。
“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重大项目审计情况。中 央财政于 2024 年发行 1 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中 7000 亿元 用于“两重”建设、3000 亿元用于“两新”工作。审计发现,部分资 金分配使用不够规范和严格:申领环节有 37.91 亿元被虚报套取 等,如厦门大学将价值 169.61 万元的体育馆跑步机、杠铃等设备, 搭车纳入“先进教学及科技设备”清单申报并获批。
分配环节有 7236.85 万元被超需求安排,4 个项目既获得地方财政安排的 2.18亿元专项债券,又获得“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资金 1.95 亿元,2 个渠道合计获取资金比 4 个项目总投资还多 7236.85 万元。使用 环节有 153.68 亿元被虚列支出或挤占挪用,6 省通过以拨代支等 虚列支出 83.08 亿元,4 省将 70.6 亿元挪用于“三保”或其他项目支 出。少数企业涉嫌骗补,如云南 5 户家电销售企业,利用审核部 门不核查商品物流信息等漏洞,通过安排员工及亲朋到店刷卡但 不交付实物、再全额返现等手段,虚开大量销售发票、交易凭证 等,以此骗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171.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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