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审查规则》),对国企招标采购活动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一是将国有企业组织招标和参与投标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从严管理;二是支持企业集中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探索形成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供应链管理需要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的衔接,支持科技创新、应急抢险、以工代赈、村庄建设、造林种草等领域项目采用灵活方式发包;四是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招标投标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和服务;五是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2023年又陆续出台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征集全军装备采购招标评审专家违规违纪线索的公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等文件,高压态势已然形成。
为推动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国有企业采购的合规管理,规范性建设国有企业采购制度和招标投标流程,帮助国有企业采购人员提升招标采购能力进而提高企业采购效益、明瞭相关法律法规以规避法律风险及其他经营风险。北京华宜城建管理咨询中心联合湖北华宜开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举办为期三天的““从严管理”与国企招标采购暨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国企招采合规管理和审计巡察中主要问题及其应对措施”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最新采购招投标法规政策解读与疑难问题解析
第一章:最新招投标法规与政策文件解读
一、发改委《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解读
二、《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21号)解读
三、发改委等《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2024年第16号令
四、《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解析
五、财政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六、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精神解析
第二章: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顶层设计及制度优化
一、合法合规性保障
1.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法规边界
2.依法必须招标、政府采购的特点及与国企采购的差异
3.国有企业采购监督检查中大量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二、充分竞争采购与高度协同采购
1.二者不同的管理要求及降本增效思路
2.采购分类:卡拉杰克矩阵在国企采购中的应用
3.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章: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方式
一、招标采购
1.招标的特点及优点:招标成为国际上主要采购方式之一的原因
2.招标的固有缺点
3.招标执行能力不足导致的问题:恶意低价、低档产品凭低价中标及高价中标围标串标
4.竞争性谈判特点和适用
5.询价(竞价)的特点及适用
7.单一来源采购及合作谈判
第四章:国企招标采购制度优化建议
一、 完善部门组织架构,管办监分离
二、专业采购团队的产生及发展
三、重大创新可能遇到的阻力
四、小步快走逐步优化的突破思路
第二部分:国企招标采购的主要风险防范
一、风险一:选择代理机构跟着感觉走
1.当前选择代理机构的突出问题
2.选择代理机构应看重哪些点
二 、风险二:需求管理不到位,采购质量欠佳
1.国企采购人如何获得明确的采购需求
2.什么是采购需求,明确需求应注意什么
3.商务要求设置的负面清单有哪些
4.技术要求设置遵循的基本原则
5.功能质量指标设置为加分条件的注意事项
三、风险三:串通投标屡禁不止
1.何为“围标”“串标”,串通投标罪的法律规定
2.“招标人+投标人”串通的情形有哪些
3.“评标专家+投标人”串通案例分析
4.“投标人+投标人”串通的“属于”和“视为”
5.防范“串标”的方法
四、风险四:评标环节判“死刑式”的否决投标和废标
1.业主评委真的随便安排吗
2.否决投标的基本原则
3.评标过程中的主要任务
4.招标人对评标的问题如何纠正
第三部分:国企采购合规管理主要内容及审计巡察中常见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1.国企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形式: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审计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2.国企采购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主要规范及政策依据
3.《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与现行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关系
4.国企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和经济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5.国企违反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关键环节、腐败风险及其控制要点
6.国企采购领域的应招未招、虚假招标的典型案例
7.对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出限制要求,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案例
8.建设工程项目国企组团串通投标现象突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借用等违法行为多发
9.存在先确定承包人并已实际施工、后招标的违法行为和事实,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模式和“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操作中标单位,成为掩盖“未招先建”非法行为的手段
10.评定分离项目中的“定标委员会”权利与责任严重不匹配,“评定分离”评标办法成为领会、贯彻领导意图,非法猎取工程项目的温床,廉政风险较大
11.合同签订主体不合法,合同签订价与招投标不一致,背离招投标的实质性结果,存在合同失控风险
12.国企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未履行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
二、参会对象
国有企业从事招标管理、采购管理、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评审、纪检监察、投资计划、财务审计、合同法务、内部风控等领导及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三、师资简介
俞 烈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资深招投标采购专家;国信创新创合管理研究院副院长,采购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国际商务师、招标师;从事招投标工作十几年,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主持项目招标采购金额达100多亿元,在招标与投标、进口与出口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张斌伟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专家,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供应链与劳务管理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多次受邀给中建、中交、中铁、中铁建、中国安能、华侨城等央企授课,为多家财政部门、集采机构/招标公司、采购人提供咨询/文件审核服务;2019 年完成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对策建议研究》 课题,2016 年主导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两个重要课题;足迹遍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数次参与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审);编著专业书籍《政府采购案例精编》,《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编委。
阁 策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专家、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阁老师多年来专注于政府采购与招投标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把枯燥乏味的招投标法律知识与国有企业的招标采购实际工作场景相结合,并通过案例的形式引导学员学习,从而帮助国企业提升招标采购的工作能力。
四、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
课程培训时间 |
返程时间 |
培训地点 |
11月15日 |
11月16日-18日 |
11月19日 |
四川-成都 |
五、相关费用
线下费用:4800元/人(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中餐费、发票、会务服务等)。同一单位报名6人26000元,12人50000元,20人8000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线上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投屏播放,集中观看,支持在线互动交流。
六、培训报名流程
1、将附件报名表回传至助理老师;
2、发课程链接地址与登录密码,参训学员凭密码登录。
项目负责人:蔡自新 18612438999(同微信) 邮 箱:3248743504@qq.com